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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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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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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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02 |
国药准字Z1098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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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消胀,和胃止痛。主治气滞型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窜及两胁,得嗳气或矢气则舒,情绪郁怒则加重,胸闷食少,排便不畅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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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适量开水冲服,搅拌至全溶。若放置时间长有少量沉淀,摇匀即可。一次1袋,一日3次。15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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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口干,嘈杂。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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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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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梗、香附、陈皮、香橼、佛手、枳壳、槟榔、炒鸡内金。辅料详见说明书。 |
延胡索、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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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微,味微苦、甜、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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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稳定,切勿恼怒。 2.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