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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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
0.25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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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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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02 |
国药准字H1096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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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3.皮肤软组织感染。 4.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5.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及由杜克嗜血杆菌引起的软下疳(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6.阿奇霉素可以单独或与利福布丁联合应用预防鸟型胞内分枝杆菌复合体感染。 |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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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1.成人用量: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对于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2.小儿用量:可打开服用。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连用5日。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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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 2.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阿奇霉素引起,但在临床实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如下: (1)心血管系统:心悸和心率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和其它大环内酯类一样)均有报道,但尚未证实与阿奇霉素有关。 (2)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头晕/眩晕,惊厥(与其它大环内酯类相似),头痛,嗜睡,感觉异常,活动增多。 (3)消化系统:厌食,恶心,呕吐/腹泻(极少导致脱水),稀便,消化不良,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便秘,腹胀,伪膜性肠炎和罕见的舌变色。 (4)全身:有全身无力的报道但尚未证实与本品有关,其它有念珠菌病,过敏(罕见致命的)。 (5)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及急性衰竭。 (6)造血机能:血小板减少症。 (7)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素引起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等肝功能异常,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8)肌肉骨髓:关节痛。 (9)精神病学: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 (10)生殖系统:阴道炎。 (11)皮肤/辅助器官:过敏性反应如瘙痒,皮疹,光过敏,水肿,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中毒性上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 (12)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患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罕有阿奇霉素引起味觉变化报道。 (13)血白细胞/网状内皮系统:临床实验中偶见一过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无资料表明与阿奇霉素有关。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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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阿奇霉素及其它大环内酯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本品。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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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奇霉素,其化学名称为(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羟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脱氧-3-(二甲氨基)-β-D-木-己吡喃糖基]氧]-1-氧杂-6-氮杂环十五烷-15-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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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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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红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一样,罕有严重过敏者反应报告如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 2.尚无阿奇霉素用于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因此阿奇霉素用于这些患者时应慎重。 3.由于肝脏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阿奇霉素用于明显肝病患者时应慎重。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