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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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4g |
每10粒重1.56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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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
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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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09 |
国药准字Z41022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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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开郁,镇惊安神。用于头昏头痛,心烦易怒,心悸不宁,胸闷少气,少寐多梦。 |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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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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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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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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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黄芩、大黄、半夏(制)、桂枝、甘草、龙骨、牡蛎。辅料为药用淀粉、砂糖。 |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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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的颗粒;味酸、涩、微甘。 |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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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2.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