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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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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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飞云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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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141 |
国药准字H1102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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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疼痛等。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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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需要时服1次,最多一日3次。 2.小儿:按体重一次10~20mg/kg,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210-155-8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3-616-218-10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7-922-2710-12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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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对胃肠道的刺激虽较小,但可引起以下各种不良反应: 1.血液方面,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约1.1%,急性起病,重者有致命危险,亦可引起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2.皮肤方面,可引起荨麻疹﹑渗出性红斑等过敏性表现,严重者可发生剥脱性皮炎﹑表皮松解症等。 3.个别病例可发生过敏性休克,甚至导致死亡。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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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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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安乃近。分子式:C13H16N3NaO4S·H2O 分子量:351.36。 |
每1毫升含24毫克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草莓香精、丙二醇、胭脂红、蔗糖、甘油、羟苯甲酯、苯甲酸钠、乙醇、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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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本品为粉红色至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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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本品一般不作首选用药,仅在急性高热、病情急重,又无其他有效解热药可用的情况下用于紧急退热。 3.本品用药超过1周时应定期检查血象,一旦发生粒细胞减少,应立即停药。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