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l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98 |
国药准字Z109800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活血化瘀,祛风止痛。用于瘀血阻滞、风邪上扰所致的偏头痛,症见头部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头晕目眩、或恶心呕吐、恶风。 |
|
用法用量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口服。第1日:即刻、服药1小时后、2小时后、4小时后各服10毫升,以后每6小时服10毫升。第2日、3日:一次10毫升,一日3次。三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出血性脑血管病、阴虚阳亢患者和孕妇禁服。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0.1%),羟丙甲纤维素60RT4000(0.3%)和甘油(0.2%)。 |
川芎、赤芍、天麻、羌活、白芷、细辛、菊花、薄荷、防风、茶叶、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香,味辛、微苦涩。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3.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4.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5.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7.为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品中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高血压头痛及不明原因的头痛,应去医院就诊。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头晕目眩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