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愈创甘油醚100mg |
每片重0.33g(薄膜衣片)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08 |
国药准字Z200438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本品宣肺祛痰,止咳平喘。本品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本品连服七日为一疗程,可以连续服用三至五个疗程。 分类中成药 |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过敏者禁用。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苯甲酸钠、羟苯甲酯、黑加仑香精、胭脂红、乙醇、纯水 |
本品紫菀﹑橘红﹑桔梗﹑枳壳﹑百部﹑五味子﹑陈皮﹑干姜﹑荆芥﹑罂粟壳浸膏﹑甘草﹑氯化铵﹑前胡﹑薄荷素油。辅料为:磷酸氢钙﹑糊精﹑羧甲淀粉钠﹑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澄明粘稠液体、带有调味剂的芳香气味。 |
本品为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味微苦、咸。 |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 5.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