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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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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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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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186 |
国药准字Z4402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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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肃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咳嗽,痰多气喘;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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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5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4-616-215过4次。7-922-221010-1228-3210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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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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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过敏者禁用。 2、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对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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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 |
紫花杜鹃、板栗壳、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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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蓝色至蓝绿色的陈庆粘稠液体,具有特异性的薄荷味。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有鱼腥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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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鱼腥草素钠为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 270mg;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为镇咳药,单用时一次剂量一般不得超 过 50mg,日服用剂量不明确。 2 、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个别病人有口干、胸闷、恶心、头晕等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