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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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小粒) |
每1ml相当于饮片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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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大光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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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35 |
国药准字Z2001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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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咳嗽,燥痰咳嗽。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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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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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静脉滴注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 2.偶见皮疹须停药,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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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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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牛黄、蛇胆汁、川贝母。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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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后有微量轻摇易散的沉淀;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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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