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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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小粒) |
0.3g*6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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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大光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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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35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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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咳嗽,燥痰咳嗽。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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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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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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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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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牛黄、蛇胆汁、川贝母。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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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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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