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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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30g*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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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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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80 |
国药准字B200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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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收敛止泻,解毒消食。用于湿热泄泻,伤食泄泻。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因湿热蕴结所致的汗泡型手足癣,症见水疱,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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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15克),一日3次。 |
外用浸泡。一日1袋,加沸水1500毫升化开,待温后,浸泡患处20~30分钟。浸泡液可用2次,第二次用时需重新加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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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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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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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杨梅根、钻地风、山楂、金银花。辅料为蔗糖。 |
白矾(煅)、皂矾(假)、大皂角、黄精、地骨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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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酸、涩 |
本品为灰黄色至红褐色的粉末;气微,有刺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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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