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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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0.2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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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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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35 |
国药准字H1999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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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出困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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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半包,一日4次;5~12岁儿童,一次1包,一日3次;成人一次2.5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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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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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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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 、百部、白前、桑白皮 、桔梗 、薄荷脑、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本品每袋含羧甲司坦0.2克,辅料为蔗糖、羧甲纤维素钠、柠檬黄、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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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澄清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香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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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 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