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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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g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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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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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230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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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静,安神。用于神经衰弱,失眠健忘,头昏目眩,易感疲劳,营养不良,身体虚弱。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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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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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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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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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当归、茯苓、地黄、熟地黄、鹿茸、白芍(土炒)、甘草、川芎(炒)、猪脑提取物、柏子仁(制霜)、五味子、肉苁蓉、酸枣仁(炒)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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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气微,味微酸、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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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