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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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2mg |
1.4%(0.5ml:7mg,以聚乙烯醇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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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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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75 |
HC2017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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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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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3次,每次2―3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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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见,偶见过敏反应。 |
偶见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如眼痛、结膜充血、视力模糊、 瘙痒、红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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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已知对维生素B12过敏或以前发生过由于眼药引起过敏症(例如眼充血、痒、肿、出疹)者。青光眼患者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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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维生素B12。 |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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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澄明溶液。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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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医生指导下使用: (1)眼疼痛剧烈者; (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 (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的眼出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2)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 (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 (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 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