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每10丸重0.34克;每袋装4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国药准字Z2010301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气虚血亏,受寒引起的经期不准,行经腹痛,身体虚弱,气短烦倦,午后身烧。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用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服。 |
|
成分 |
人参、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当归、丹参、白芍、川芎、柴胡、香附(醋制)、红花、地黄、白术(麸炒)、人参、茯苓、肉桂等15味。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略苦。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