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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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每瓶装2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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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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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99 |
国药准字Z43020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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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补中益气,润肺生津。用于热病伤津,咽干口渴,气虚食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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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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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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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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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本品为玉竹制成的煎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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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棕红色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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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