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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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每片重0.4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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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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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99 |
国药准字Z2004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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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益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经行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径小腹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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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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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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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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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当归、 党参、川芎、香附(炒)、益母草、泽兰叶、大红袍。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蔗糖、胭脂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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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甜、微麻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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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