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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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每100粒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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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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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99 |
国药准字Z6202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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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益气调经,散寒止带。用于气虚血亏、子宫湿寒引起的经血量少、后错,白带量多,凝滞腹痛,腰腿酸软,潮热,头晕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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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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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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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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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当归、白芍、芍药花、熟地黄、艾叶(炒炭))、棕榈炭、蒲黄(炒)、百草霜、鸡冠花、香附(醋炙)、木香、知母、黄柏、牛膝、干姜(微炒))、肉桂(炒焦)、甘草(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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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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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