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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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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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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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899 |
国药准字Z20123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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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化瘀散结。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虚痰结夹瘀证的辅助治疗,症见胸痛有定出,咳嗽,痰黄或痰多,便干,舌紫或有瘀斑等;同时减轻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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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饭后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化疗的当天开始服用,连续服药21天为1个周期,共2个周期;随化疗周期同步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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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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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颅内高血压,肾功能衰竭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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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参、辅料为苯甲酸钠 |
红景天、水蛭、地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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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腥,味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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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素体脾胃虚弱者不宜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