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6H19N3O5S计 0.5g |
0.32g*12片 |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263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5、预防由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饭前1小时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用量如下:1、敏感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每日3次,每次0.64g,连服7天。2、作为预防用药:在术前24小时开始服用,剂量为每次0.64g,连服7天。3、阿米巴病:1)肠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1.28g,连服5天。2)慢性阿米巴肝炎:每日3次,每次0.64g,连服5-10天。3)阿米巴肝脓肿及其它形式的肠外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0.64g,连服5天。4、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每日3次,每次0. |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偶尔出现口中异味,舌苔和胃肠不适,嗜睡眩晕、头痛、运动失调、皮疹、瘙痒、运动共济失调、黑尿(代谢所致)等曾有过报道,但极为罕见。在大剂量或长治疗时曾报道出现少数外周神经系统病例。 |
|
禁忌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1、对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为苯酰甲硝唑。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2、服用后,尿液可能呈暗色。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