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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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10粒x2板/盒 |
0.25g*5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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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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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077 |
国药准字H20080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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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各种感染。 |
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细菌性肺炎、支原体肺炎、口腔炎、军团病、白喉、百日咳、猩红热、红癣、类丹毒、淋病、早期梅毒、软下疳、尿道炎、弯曲菌肠炎、阿米巴肠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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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 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成人:首剂500~700mg(2~3片),12小时后继服250~500mg(1~2片),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儿童:首剂30mg公斤体重,12小时后继服15mg/公斤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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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 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1.胃肠道功能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2.过敏反应:如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发热。3.可逆性听力减退。4.长期和反复应用可引起不敏感菌(如难辨梭菌)和真菌的过度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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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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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O]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红霉素环11,12-碳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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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圆形双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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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 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肝功能受损患者慎用,服用时应减少剂量。长期服用应监测肝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