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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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50粒/盒 |
0.25g(按C16H17N3O4S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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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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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781 |
国药准字H19994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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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单纯性淋病,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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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 3.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4.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 5.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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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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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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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化学名:(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酚氨基]-7-氢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分子式:C16H19N3O5S·;3H2O分子量:419.46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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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乳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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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 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② 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