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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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按C16H19N3O5S计算) |
0.1gx12片x5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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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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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584 |
国药准字H14020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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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呼吸道感染、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
主要用于革兰阳性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呼吸道感染、链球菌咽峡炎、猩红热、白喉、军团菌病、百日咳等,以及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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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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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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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青霉素过敏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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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他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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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或黄色的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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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 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