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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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12袋 |
50mg*3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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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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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20 |
国药准字H20044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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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不产β一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儿科抗生素,主要用于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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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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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球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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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青霉素过敏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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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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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或黄色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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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3.阿奠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掼謇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