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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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30克:30毫克,以C28H28O3计) |
每粒重0.4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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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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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230 |
国药准字Z201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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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以粉剌,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活血散结,适用于寻常性痤疮(肺胃热盛或兼胃肠湿热证)分级为Ⅰ~Ⅲ级,症见黑头粉刺、红色丘疹及浅表性小脓疱为主,或伴少量结节;新发生的炎性皮损肿痛;颜面油滑光亮,口干粘苦,大便秘结,尿黄;舌质红,苔黄腻或白,脉弦滑或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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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 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收缩性的化妆品。 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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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1.个别患者出现轻度口干、轻度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2.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组1例患者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与用药可能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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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阿达帕林或凝胶赋形剂中的任何组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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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阿达帕林。 |
蒲公英、金银花、夏枯草、连翘、皂刺、玄参、没药、僵蚕、全蝎、炮山甲、当归、板蓝根、水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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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半透明凝胶。 |
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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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脾虚便溏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7.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8.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