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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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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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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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42 |
国药准字Z1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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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咳嗽及喘息。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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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1岁以内每次服3毫升,1-5岁每次服10毫升,5岁以上每次服15-20毫升;一日2-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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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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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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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 |
麻黄、前胡、黄芩、炒紫苏子、石膏、苦杏仁(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蜂蜜、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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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粘稠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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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运动员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