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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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2g*6袋 |
每支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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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广育堂国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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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75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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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感冒风寒,无汗鼻塞,咳嗽痰喘。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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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2克,一日2次。十岁以下,五十岁以上身体虚弱者减半服。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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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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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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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五味子(醋蒸)、茯苓、细辛。辅料为桃胶、青衣粉。 |
丹皮酚、丁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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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青黄色的小水丸,除去糖衣呈黄褐色;臭微,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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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