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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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按C38H48CaN2O6计) |
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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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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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25 |
国药准字H20113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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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餐后高血糖(仅限用于经饮食。运动疗法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或在饮食,运动疗法的基础上加用a-葡萄糖昔酶抑制剂后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
本品用于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患者。瑞格列奈片可与二甲双胍合用。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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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餐前5分钟内口服。通常成人每次10mg.每日3次。可根据患者的治疗效果酌情调整剂量. |
1.瑞格列奈片应在主餐前服用(即餐前服用)。在口服本品30分钟内即出现促胰岛素分泌反应。通常在餐前15分钟内服用本药,服药时间也可掌握在餐前0-30分钟内。 2.请遵医嘱服用瑞格列奈片。剂量因人而异,以个人血糖而定。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以后如需要可每周或每两周作调整。接受其他口服降血糖药治疗的患者转用瑞格列奈片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mg。 3.最大的推荐单次剂量为4mg,进餐时服用。但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16mg。 4.当通常饮食能很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暂时的控制失败时,短期使用瑞格列奈可有效控制血糖。 5.对于衰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如果与二甲双胍合用,应减少瑞格列奈片的剂量。尽管瑞格列奈主要由胆汁排泄,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仍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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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在临床试验总病例1142例中,报告发生不良反应245例(21. 5%)。主要为低血糖症状(5. 8%).其他包括腹胀 (1.7%),便秘(1.2%),腹泻(1.1%) 等消化道症状以及头痛(1.0%) 等。此外,临床检查值的异常在总病例1137例中出现245例(21. 5%)。 主要包括丙酮酸升高(6.4%),γ - GT P升高(4.1%), 乳酸升高(2.9%) ALT (GPT) 升高(2.8%). 游离脂肪酸升高(2.1%)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心肌梗塞(0.1%) :有报告本品给药时发生心肌梗塞症状,给药时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立即终止使用,并作适当处理。 2)低血糖:可能发生低血糖症状(眩晕,饥饿感,颤抖,乏力,出冷汗,意识丧失等)。当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取给予蔗糖,葡萄糖,或饮用富含葡萄糖的清凉饮料等适当处理措施。但是,在联合使用?-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引起低血糖时,因a一葡萄糖昔酶抑制剂会延迟二糖类的消化吸收,故不得给予蔗糖,而应采取给予葡萄糖等当措施。此外,可考虑减量至每次5mg,并慎重给药。 3)肝功能不全,可能发生伴随AST (GOT) . ALT (GPT) ,γ-GTP显 著升高的肝功能不全,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2)其它不良反应 详情见说明书 |
同其他口服降糖药一样,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引起血糖变化,如高血糖和低血糖。同每种糖尿病治疗一样,这些反应的出现依赖于个体因素,如饮食习惯,剂量,运动和应激反应。 瑞格列奈及其他降血糖药物的临床应用显示,服用瑞格列奈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根据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定义如下: 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0,1/1000。非常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10000。 1.免疫系统失调: 过敏反应 可发生皮肤过敏反应,如搔痒、发红、荨麻疹。非常罕见发生广泛的过敏性反应或免疫反应如脉管炎。 2.代谢及营养失调: 高血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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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患者应禁用本品: 1、严重酮症,糖尿病性昏迷或昏迷前期,1型糖尿病患者(因必须输液及使用胰岛素迅速降低高血糖,所以不适于使用本品)。 2.严重感染,围手术期,重度外伤患者(因必须使用胰岛素迅速控制血糖所以不适于使用本品) 3、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4.妊娠妇女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 |
1.已知对瑞格列奈或瑞格列奈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2.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3.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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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米格列奈钙。双[2- (S) -苄基-4- 氧代-4- (顺- 全氯化异吲哚-2-基)丁酸]单钙盐二水合物。 分子式: C38H48N2O6Ca .2H2O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格列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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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药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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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般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导致低血糖症状,从事高空作业,汽车驾驶的患者使用时应注意。如出现低血糖症状,可使用蔗糖、葡萄糖或饮用富含葡萄糖的饮料等方法处理。但是,在联合使用a一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引起低血糖时,因a-葡萄糖苷酶抑制剂会延迟二糖类的消化吸收,故不得给予蔗糖,而应采取给予葡萄糖的处理措施。 2.本品给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糖,密切观察,本品给药2~ 3个月效果仍不明显可考虑变更治疗方法。 3.本品给药过程中存在需要停药或减量的情况,此外,还可能由于患者不重视或合并感染等因素导致效果不足或失效。故应在密切观察食物摄取量,血糖值,以及是否存在感染因素等的基础上,即时决定是否适合继续给药,选择给药剂量、以及更适当的药物等。 4.本品可迅速促进胰岛素分泌。其作用位点与磺酰脲类制剂相同,但与磺酰脲类制剂对血糖控制的协同作用及安全性尚未确认,故不可与磺酰脲类制剂合用。 5、本品与胰岛素增敏剂(如盐酸吡格列酮)及双胍类制剂等合用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下列患者应慎用本品: 1、肝功能不全患者(肝脏是本品的主要代谢器官之一,因此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此外,有使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患者(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 有血浆中药物原形消除半减期延长的报道,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3、以下患者或状态 1)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有报告发生心肌梗塞) 2)脑垂体功能不全或肾上腺功能不全患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3)腹泻,呕吐等胃肠功能不全患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4)营养不良,饥饿食物摄入量不足或身体虚弱(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5)剧烈运动(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6)过度饮酒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7)老年患者(老年患者通常生理机能低下) |
1.同其它大多数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血糖药物一样,瑞格列奈片也可致低血糖。 2.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血糖药控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 3.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烧、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血糖控制失败。这时,有必要停止服用瑞格列奈而进行短期的胰岛素治疗。 4.瑞格列奈片尚未在18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 5.应尽量避免将瑞格列奈与吉非贝齐合用。如果必须合用,应严密监测患者的血糖水平。因为可能需要减少瑞格列奈的用药剂量。 6.与其它口服降血糖药一样,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7.肾功能不全、虽然瑞格列奈水平与肌酐清除率仅有微弱的联系,但本品的总血浆清除率在严重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略有降低。由于肾功能损伤的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敏感性增强,这些患者增加剂量时应谨慎。 8.肝功能不全、在通常剂量下,与肝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肝功能损伤患者可能暴露于较高浓度的瑞格列奈及其代谢产物。因此肝功能损伤患者应慎用本品。应延长剂量调整间期,对患者的反应进行充分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