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mg*7片*2板 |
10mg*7片 |
|
生产企业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33 |
国药准字H2003108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降低心血管风险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不建议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
1.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性心绞痛。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
|
用法用量 |
本品在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通常在开始治疗后四至八周才能发挥最大降压疗效,因此若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降低心血管风险: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剂量低于80mg的替米沙坦是否能有效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病死率的风险目前尚不明确 |
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半片)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5mg-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
副作用 |
安慰剂对照的高血压治疗临床研究表明替米沙坦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为41.4%,安慰剂为43.9%,二者类似。这些不良反应呈非剂量依赖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无关。替米沙坦在患者中用于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安全性数据与用于降压治疗的患者中一致。下列药物不良反应来自进行降压治疗患者的对照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的累计结果。列表还考虑了三项包括21,642例患者的长期临床研究中关于严重不良事件和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的报道,这些患者采用替米沙坦进行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治疗最长达6年。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机率排列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到(基于现有数据无法评估)。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是按照严重程度的降序列出的。感染:偶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及鼻窦炎、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不明确:包括致死性结局的败血症1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偶见:贫血罕见:血小板减少症不明确:嗜酸细胞增生症免疫系统疾病:罕见:过敏不明确:过敏反应代谢与营养系统疾病:偶见:高钾血症罕见:低血糖(罕见于糖尿病患者)精神疾病:偶见:抑郁、失眠罕见:焦虑神经系统疾病:偶见:晕厥眼部疾病:罕见:视觉障碍耳部和迷路疾病:偶见:晕厥心脏系统疾病:偶见:心动过缓罕见:心动过快血管系统疾病:偶见:低血压2、体位性低血压呼吸系统,胸部和纵膈疾病:偶见:呼吸困难胃肠道疾病: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胀气、呕吐偶见:口干、胀气肝胆系统疾病:罕见:肝功能异常/肝脏疾病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偶见:多汗症。瘙痒。皮疹罕见:红斑。血管源性水肿(伴有致命性结果)。药疹、中毒性皮疹、湿疹不明确:荨麻疹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偶见:关节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肌肉痉挛罕见:关节痛、肢端疼痛(腿部疼痛)不明确:肌腱疼痛(类似肌腱炎症状)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偶见:肾功能损伤,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一般性疾病和给药部位:偶见:胸痛、疲倦(乏力)罕见:流感样症状实验室检查:偶见:血肌酐升高罕见:血尿酸升高、肝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血色素降低1在PRoFESS研究中替米沙坦与安慰剂相比败血症的发生率有所增加。这可能是偶然的结果,也可能与目前不明确的机制有关(见【药理毒理】)。2在血压已经得到控制并且标准治疗基础上接受替米沙坦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患者中报道为“常见”。本品用于降低心血管风险的TRANSCEND研究(N=5926,随访时间为4年8个月)中,替米沙坦组中有8.4%因为不良事件停药,在安慰剂组中为7.6%。替米沙坦组中发生率比安慰剂组高1%的严重不良事件是间歇性跛行(7%vs.6%)和皮肤溃疡(3%vs.2%)。上市后最经常自发报告的事件包括:头痛、头晕、乏力、咳嗽、恶心、疲劳、虚弱、水肿、面部水肿、下肢水肿、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过敏、出汗增加、红斑、胸痛、房颤、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血压升高、高血压加重、低血压(包括体位性低血压)、高钾血症、晕厥、消化不良、腹泻、疼痛、尿路感染、勃起障碍、背痛、腹痛、肌肉痉挛(包括小腿痉挛)、肌肉痛、心跳过缓、嗜酸细胞增生症、血小板减少、尿酸升高、肝功能异常或肝脏疾病、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的肾脏损伤、贫血、CPK升高、过敏性反应和肌腱疼痛(包括肌腱炎、肌腱滑膜炎)。在采用包括美卡素在内的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曾报道过极少的横纹肌溶解。 |
1.本品在10mg/日的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大多数不良反应是轻中度的。本品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仅为1.5%,与安慰剂没有明显差别(约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水肿。2.发生率>1%的剂量相关性不良反应如下:水肿、头晕、潮红和心悸。与剂量关系不明确,但发生率超过1.0%的不良反应如下:头痛、疲倦、恶心、腹痛和嗜睡。以上不良反应中,水肿、潮红、心悸和嗜睡在女性中的发生率超过男性。3.以下不良事件发生率≤1%但>0.1%,与药物的因果关系不明确。(1)一般:过敏反应,虚弱,背痛,潮热,不适,疼痛,僵硬,体重增加。(2)心血管: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速、心动过缓或房颤),胸痛,低血压,外周缺血,昏厥,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和脉管炎。(3)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减退,外周神经病,感觉异常,震颤,眩晕。(4)胃肠道:厌食症,便秘,消化不良,吞咽困难,腹泻,胃胀气,胰腺炎,呕吐,牙龈增生。(5)骨骼肌系统:关节痛,关节炎,肌肉痛性痉挛,肌痛。(6)精神:性功能障碍,失眠,紧张,抑郁,梦魇,焦虑,人格解体。(7)皮肤及附属物:血管性水肿,红斑,瘙痒,皮疹,斑丘疹。(8)特殊感觉: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耳鸣。(9)泌尿系统:尿频,排尿障碍,夜尿。(10)自主神经系统:口干,盗汗。(11)代谢和营养:高血糖,口渴。(12)造血系统:白细胞减少症,紫癜,血小板减少症。4.以下不良事件的发生率≤0.1%:心衰,脉搏不规则,期外收缩,皮肤变色,风疹,皮肤干燥,皮肤炎,脱发,肌肉无力,颤搐,共济失调,张力过高,偏头痛,皮肤冷湿,淡漠,激动,健忘,胃炎,食欲增加,稀便,咳嗽,鼻炎,排尿困难,多尿,嗅觉倒错,味觉颠倒,视觉调节失常,眼干燥症。5.其他偶发反应如心肌梗死和心绞痛则不能分辨是药物作用还是疾病状态。6.常规实验室检查项目没有明显变化,未发现血钾、血糖、甘油三酯、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HDL)、尿酸、血尿素氮或肌酐出现有意义的变化。药物上市后,用药人群中偶有男性乳腺发育的报道,但与药物的因果关系不明。部分病例中黄疸和肝酶升高(常伴有胆汁淤积和肝炎)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 |
|
禁忌 |
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中晚期妊娠妇女(妊娠中间三个月和最后三个月期间)。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严重肝功能受损患者。 |
对二氢吡啶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
成分 |
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罕见。有严重的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应用钙通道拮抗剂治疗或加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时程和/或严重性上升,或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机制不明。2.低血压。由于本品逐渐产生扩血管作用,口服一般很少出现急性低血压。但本品与其他外周扩血管药物合用时仍需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3.心力衰竭患者。钙通道阻滞剂应慎用于心衰患者。4.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5.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衰患者的起始剂量可以不变。6.停用β-阻滞剂。本品对突然停用β-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