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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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x7片/盒 |
40mg*7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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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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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22 |
国药准字H20041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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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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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他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
1.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4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 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 ,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 3.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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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 2.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 (1)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2)全身反应: ①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 。 ②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3)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 常见:眩晕。 (4)胃肠道系统: ①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②少见:口干、胃肠胀气。 (5)肉骨骼系统: ①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 ②少见:腱鞘炎样症状。 (6)神经系统: 少见:焦虑。 (7)呼吸系统: 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 (8)皮肤和附件系统: 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 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工作效率下降。与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相似,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荨麻症和其它相关不良反应。 3.实验室发现: 与安慰剂相比,替米沙坦治疗组偶有发现血红蛋白下降或尿酸升高。血肌酐或肝脏酶的升高替米沙坦和安慰剂相似或低于安慰剂。 |
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背痛,恶心,食欲下降,腹泻, 上呼吸道感染等,多数可在72小时内或服药1周后自行缓解,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搔痒,皮疹,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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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活性成份及任一种赋形剂成份过敏者 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 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对本品或片剂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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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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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由替米沙坦40mg和适宜辅料制成。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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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容量病人需进行纠正或严密观察下使用替米沙坦片。 2.肝功能损伤: 替米沙坦的排泄主要是通过胆汁分泌,胆汁淤阻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清除率下降,这些病人应慎用替米沙坦。当调整的剂量低于40mg时,需考虑更换药物。 3.肾功能损伤: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作用可能引起个别易感病人的肾功能改变。当病人肾功能与RAAS有关时(如病人发生充血性心衰时),以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引起少尿和/或进展性氮质血症,偶见急性肾衰和/或死亡。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相似情况。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应用ACEI治疗的研究表明,患者血清肌酐或血尿素氮水平升高。无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长期使用替米沙坦片治疗的数据,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与ACEI相似的情况。 |
1.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患者,导致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 3.强力利尿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等引起血容量不足或/和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祛除病因并纠正血容量及血钠水平。 4.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患者,本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 5.本品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不推荐用于该类患者。 6.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狭窄﹑阻塞性肥厚性心肌病患者使用本品应特别谨慎。服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血钾水平,尤其肾功能不良和/或心力衰竭的患者。 7.与保钾类利尿药﹑钾离子补充剂﹑含钾的盐替代品或可升高血钾水平的其它药物(肝素等)合用可致血清钾水平升高,因此与这些药物合用应谨慎。 8.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障碍的患者,本品清除率可降低。该类患者服用本品应慎重。 9.本品含有山梨醇,遗传性果糖耐受不良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10.本品的疗效在黑人低于其它人种,这可能与黑人高血压人群的低肾素状态占较高优势有关。 11.和其它抗高血压药物一样,对于缺血性心脏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过度降压可以引起心肌梗塞或中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