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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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10粒*2板(替米亚) |
以C21H31N3O5计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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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方心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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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328 |
国药准字H20064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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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类的抗高血压药如利尿药合并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效果不好时可加用易集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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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1粒),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2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 |
易集康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在饭前、饭中或饭后服用,一日1次。1.原发性高血压: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通常建议起始剂量应为2.5-5mg。有效维持剂量为每日10-20mg(1-2粒)。剂量应按血压的变化来调整。每日最高剂量为40mg(4粒)。肾损伤的患者、不能中断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因种种原因血容量减少和/或血钠降低的患者以及肾血管性高血压的患者,应服用较低的起始剂量。使用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开始使用易集康治疗时可能会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同时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由于这些患者血容量减少并且/或钠流失,所以应慎重合并用药,在开始使用易集康治疗前2-3天应停用利尿剂,对利尿剂不能停用的患者,易集康应从5mg开始,以后的剂量调整应根据血压来进行。如有需要,利尿剂可以重新使用。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某些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特别是两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动脉狭窄患者,在首次服用易集康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反应。所以建议2.5mg或5mg的较低的起始剂量,然后再根据血压来调节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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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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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临床试验表明:易集康一般耐受性良好。大多数情况下,不良反应在性质上是轻微的并且是一过性的。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易集康表现出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昏(6.5%)、头痛(5.4%)、腹泻(3.8%)和疲劳(2.9%)。其他发生率高于1%的不良反应为咳嗽、恶心、皮疹、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心悸、胸痛和哮喘。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昏厥、周围性水肿、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脸部、肢体、嘴唇、舌头、声门和/或咽喉、神经性水肿罕见(详见注意事项),如出现应立即停药。实验室检查异常:罕见与服用木品有关的标准实验室检查参数发生重要的改变。停用易集康,血尿和血浆肌酐增加,这种变化通常为可逆性的。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稍有减少。临床试验中,个别病例血钾浓度>5.7mEq/L,但通常为一过性。蛋白尿的发生率为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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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有使用ACE抑制剂治疗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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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化学名称为N-{N-[(S)-1-羧基-3-苯丙基]-L-赖氨酰}-L-脯氨酸,分子式为C21H31N3O5,分子量为40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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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本品为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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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 |
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罕见症状性低血压。如果患者已有血容量减少(如利尿治疗、限盐饮食、透析、腹泻或呕吐),服用本品更有可能发生低血压。充血性心衰患者不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均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重度心衰患者更易发生症状性低血压。这些患者应在医生监护下开始治疗,调整赖诺普利和/或利尿剂的剂量时必须密切随访。 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平卧,必要时静脉输入生理盐水。一过性的低血压没有必要禁忌再次服用本品,经扩充血容量使血压增加后,再次服用没有问题。在正常血压或低血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赖诺普利可引起血压的进一步降低,这种作用是预期,通常不需要中断治疗。如果低血压出现症状,则必要减少剂量或停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