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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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30粒 |
40mg*7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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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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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31 |
国药准字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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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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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苏和(替米沙坦胶囊)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毫克),每日一次。在20毫克~80毫克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毫克(即二粒40毫克或一粒80毫克)每日一次。 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 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毫克。 老年人 服用苏和(替米沙坦胶囊)不需调整剂量。 儿童和青少年 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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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以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00,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全身反应: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常见:眩晕 胃肠道系统: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少见:口干、胃肠胀气 肌肉骨骼系统: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 少见:腱鞘炎样症状 精神系统:少见:焦虑 呼吸系统: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 皮肤和附件系统: 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厥、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嗜酸粒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症、虚弱、工作效率下降。与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相似,极少数病例报道出现血管性水肿、荨麻症和其他相关不良反应。实验室发现:与安慰剂相比,替米沙坦治疗组偶有发现血红蛋白下降或尿酸升高。血肌酐或肝脏酶的升高替米沙坦和安慰剂相似或低于安慰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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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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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替米沙坦。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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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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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刻康替米沙坦胶囊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肝功能不全 苏和(替米沙坦胶囊)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肾血管性高血压 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性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 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 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参见禁忌)。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尚无新近进行肾移植后短期内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