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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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0粒重3g |
每袋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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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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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17 |
国药准字Z22023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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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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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袋),周岁以内一次半瓶(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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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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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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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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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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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