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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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15g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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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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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25 |
国药准字H1098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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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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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3次。 |
外用,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每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3周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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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性感染等。 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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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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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化学名:N-[4-(1,1-二甲基乙基)苄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3H27N.HCl;C23H28ClN 分子量:353.19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安倍他素0.25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十八醇、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2,6二叔丁基对甲酚、甘油、平平加-O、醋酸氯已定、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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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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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股癣患者,勿穿紧身内裤,宜穿棉质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为减少感染复发,应按规定疗程使用。 6、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如需大面积使用或超疗程使用,应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