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15g |
0.01 |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25 |
国药准字H440252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3次。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它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
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化学名:N-[4-(1,1-二甲基乙基)苄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3H27N.HCl;C23H28ClN 分子量:353.19 |
硝酸益康唑。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 |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使用期间如发生过敏反应和刺激症状,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