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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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g:0.15g |
1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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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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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25 |
国药准字H2016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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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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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3次。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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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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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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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化学名:N-[4-(1,1-二甲基乙基)苄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3H27N.HCl;C23H28ClN 分子量:353.19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乙醇、1,2-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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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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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