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0g:0.1g) |
每瓶装15毫升 |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65 |
国药准字Z420200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3次。 |
外用。在塑料瓶内塞顶部用针插一小孔,将药液挤出涂患处,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化学名:N-[4-(1,1-二甲基乙基)苄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3H27N.HCl;C23H28ClN 分子量:353.19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基质白色乳膏。 |
本品为棕红色的透明溶液。 |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