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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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g*12袋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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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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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481 |
国药准字H23022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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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解郁,开胃消食。用于气食郁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脘腹胀痛、倒饱嘈杂、纳呆食少、大便不调;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及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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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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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引起呃逆,胃肠胀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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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6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胃酸缺乏、急性胃黏膜病变及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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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栀子(姜制)、六神曲(麸炒)、香附(醋制))、川芎、苍术、木香、槟榔。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50毫克,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大黄粉2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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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淡粉红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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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忌生冷、硬黏难消化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少尿或无尿、高血压、心脏病、不明原因的急性剧烈腹痛患者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6.老年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