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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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50mg |
10ml: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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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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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21 |
国药准字H20063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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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
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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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2次。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眦角泪囊部3~5分钟。效果不明显时,改用2%制剂,一次1滴,一日2次。 |
1.慢性青光眼,0.5%~4%溶液一次1滴,一日1~4次。2.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l%~2%溶液一次1滴,每5~l0分钟滴眼1次,3~6次后每1~3小时滴眼1次,直至眼压下降(注意:对侧眼每6~8小时滴眼1次,以防对侧眼闭角型青光的发作)。3.缩瞳:对抗散瞳作用,1%溶液滴眼1滴2~3次;先天性青光眼房角切开或外路小梁切开术前,1%溶液,一般滴眼1~2次;虹膜切除术前,2%溶液,一次1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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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偶见下列局部不良反应:视物模糊﹑畏光﹑角膜着色,出现暂时性眼烧灼﹑眼刺痛及流泪﹑结膜充血。 2. 长期连续用于无晶体眼或有眼底变者时,偶可发生黄斑部水肿﹑浑浊,故需定期测定视力,进行眼底检查。 3. 偶见下列全身不良反应:心率减慢﹑呼吸困难﹑无力﹑头痛﹑头晕。 4. 罕见不良反应:恶心。 |
眼刺痛,烧灼感,结膜充血引起睫状体痉挛,浅表角膜炎,颞侧或眼周头痛,诱发近视。眼部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初期,并在治疗过程中消失。老年人和晶状体混浊的病人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会有视力减退。有使用缩瞳剂后视网膜脱离的罕见报告。长期使用本品可出现晶状体混浊。局部用药后出现全身副性反应的情况罕见,但偶见特别敏感的患者,局部常规用药后出现流涎、出汗、胃肠道反应和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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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 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 对本品过敏者。 |
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等;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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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卡替洛尔。 |
硝酸毛果芸香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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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溶液。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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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β-肾上腺能阻滞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2. 对有明显心脏疾病患者应用本品应监测心率。 3. 本品慎用于对其他β-肾上腺能阻滞剂过敏者。 4. 已有肺功能低下的患者慎用。 5. 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6. 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7. 与其他滴眼液联合使用时,请间隔10分钟以上。 8. 本品含氯化苯烷铵,戴软性角膜接触镜者不宜使用。 9. 定期复查眼压,根据眼压变化调整用药方案。 10. 用前应摇匀,避免容器尖端接触眼睛,防止滴眼液污染。 11. 运动员慎用。 |
1.瞳孔缩小常引起暗适应困难,应告知需在夜间开车或从事照明不好的危险职业的患者特别小心。2.定期检查眼压。如出现视力改变,需查视力、视野、眼压描记及房角等,根据病情变化改变用药及治疗方案。3.为避免吸收过多引起全身不良反应,滴眼后需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4.如意外服用,需给予催吐或洗胃;如过多吸收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应使用阿托品类抗胆碱药进行对抗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