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12.5mg*14片 |
10mg*14片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98 |
国药准字H2007372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适用于经剂量调整后需联合应用至少依那普利5mg和氢氯噻嗪12.5mg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不适合初治患者。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2片,最大剂量不超过2片;或遵医嘱。 |
请参见【用法用量】部分。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眩晕、头痛、疲乏、咳嗽,均轻微、短暂。少见肌肉痉挛、恶心、乏力、直立性不适、阳萎、腹泻、昏厥、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呕吐、消化不良、口干、便秘、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皮疹、瘙痒;罕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如发生在喉部则可以致命,血管神经性水肿出现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迅速加以处理,皮下注射1:1000的肾上腺素注射液0.3-0.5ml。 |
症状性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中很少见到。在接受本品治疗的高血压病人中,如存在低血容量的情况,例如:利尿剂治疗、低盐饮食、透析、腹泻及呕吐时(参见【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更易发生。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无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都有曾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的报道。严重心力衰竭患者症状性低血压发病机会更高。在使用大剂量利尿剂、低钠血症或肾功能不全时表现更明显。此类病人,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且应随时观察病人情况以调整本品和/或利尿剂的剂量。同时应考虑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的患者,血压过分下降会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一旦发生低血压情况,病人应仰卧,如需要应静脉输注生理盐水,一次短暂低血压反应绝不是继续服用的禁忌,一旦扩容后血压上升,再用药通常是可行的。对血压正常或较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服用本品会进一步降低血压。这种情况是预料之中的,不须停止治疗。如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止治疗。(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和以前用某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遗传性和特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者禁用本品;由于含氢氯噻嗪组分,本品禁用于无尿症或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病人;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 |
1.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治疗曾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者。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肾功能减退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依那普利C、D,氢氯噻嗪B。 |
主要组成成分:赖诺普利片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
注意事项 |
对于心脏供血不足或有心脏血管疾病的病人,因强力利尿致严重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慎用,以防发生过度低血压,引起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等。对双、单侧肾动脉狭窄的病人有增加血尿和血清肌酐的可能。肝功能不全或进行性肝疾病者慎用。糖尿病、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预先使用利尿剂引起体液或钠盐缺少的病人在初用本品时易致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停用利尿剂2-3天。初治病人不作为首选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