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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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红霉素计75mg(7.5万单位) |
每粒含硝呋太尔0.5g,制霉素20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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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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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023 |
国药准字H20060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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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依托红霉素颗粒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阴道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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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 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 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 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晚上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1粒放入阴道后穹隆处,连用6天,建议用1-2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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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它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临床使用本品后可出现轻度外阴灼热、阴道干涩和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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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硝呋太尔、制霉素过敏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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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硝呋太尔0.5克,制霉素20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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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黄色粘稠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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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为获得较好疗效,尽量将本品置入阴道深处。 3.连续使用本品1~2疗程后,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咨询医师。 4.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5.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使用本品期间勿饮用含酒精的饮料,酒精会引起不适或恶心,但这种反应会自消失。 7.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8.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