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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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红霉素计75mg(7.5万单位) |
2.5ml: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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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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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2023 |
国药准字H20183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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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依托红霉素颗粒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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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20~30mg/kg,分3~4次。 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0.5~1.0g,一日4次。 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0.25g,一日2次。 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1g,术后6小时再服用0.5g。 |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7天使用1~2次。请仔细按照以下步骤使用本品。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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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它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除了有益的怍用以外,即使在正确使用本品的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甲的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疮、疼痛、炎症,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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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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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红霉素。 |
本品每瓶含盐酸阿莫罗芬139.35毫克(相当于阿莫罗芬125毫克),辅料为季氨基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A型、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三乙酸甘油酯、无水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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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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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5.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1.第一次使用本品请咨询专业医生并确诊为适用本品的指(趾)甲真菌感染。2.甲真菌感染面积较大的患者,如多于2个指(趾)甲、单(趾)感染面积超过指甲面积二分之-的患者需要综合治疗,使用本品前应咨询专科医生。3.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本品。4.本品不得吸入。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和皮肤皱褶处。5.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6.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7.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8.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9.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使用本品清使用配套的甲锉和涂药铲以保证用药量。11.锉指(趾)甲时应避免出血、锉伤甲床和损伤皮肤。12.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13.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14.如担心或已经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15.连续使用本品6个月如症状无缓解请咨询专科医生。16.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稀料、白酒等)需戴肪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17.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避免接触过病甲的用品接触瓶口造成污染药物。1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