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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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0.31g*30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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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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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34 |
国药准字Z200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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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
祛风散寒除湿,通络止痛,补益肝肾。用于风寒湿所致的痹证,症见肢体关节疼痛、肿胀、屈伸不利、肌肤麻木、腰膝酸软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用于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背疼痛,腰膝酸软,头晕目眩、步履艰难、不能持重、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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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2g,一日二次,两餐间服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疗程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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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腹部不适、腹泻、便软、呕吐、口炎、头痛、咽喉灼热感、皮肤搔痒、皮疹等症状。 |
偶见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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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肾脏病患者、孕妇、新生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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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乙膦酸钠,其化学名为1-羟乙基-1,1-二膦酸二钠, 分子式为C2H6Na2O7P2, 分子量为249.99。本品为白色片。 |
塞隆骨、诃子、红花、沉香、白檀香、紫檀香、白豆蔻、冰片、印度獐牙菜、木香马兜铃、肉桂、岩精膏等32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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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内容物为淡红棕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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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两周后需停药十一周为一周期,然后重新开始第二周期,停药期间可补充钙剂及维生素D3。长期服用,请遵医嘱。 2.服药二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若出现皮肤搔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