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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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以C18H20FN3O4计) |
100ml:250m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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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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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28 |
国药准字H51023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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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严重外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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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0.2g-0.3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次最大剂量可增至0.6g,分三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外用。喷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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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盐酸左氧氟沙星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 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红斑等症状; 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 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 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 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觉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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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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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阿米卡星,其化学名称为:O-3-氨基-3-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α-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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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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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品,禁止内服。 2.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之处。 3.本品不应往耳内喷涂。 4.深部感染应注意清除创面脓块后使用。 5.本品为无菌产品,启开包装后,应尽快使用。 6.发现不良反应应停止使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