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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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8H20FN3O4计 0.1g |
0.25g(25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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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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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122 |
国药准字H20093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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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6.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急性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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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2片)顿服,第2~5日,一日0.25g(1片)顿服;或一日0.5g(2片)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2片)),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得超过0.25g(1片))。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得超过0.5g(2片)),连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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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1.常见不良反应: (1)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稀便、腹痛等。 (2)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等。 (3)其它反应:如厌食、阴道炎、头晕或呼吸困难等。 2.(1)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黏膜炎、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 (2)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 (3)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 (4)其它反应:味觉异常等。 3.上市后口服制剂海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期与本品相关性尚不清楚: (1)过敏反应:关节痛、血管性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光过敏。 (2)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常、室性心动过速。 (3)胃肠道:极少见的伪膜性肠炎。舌染色。 (4)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急性衰竭。 (5)造血机能:血小板减少症。 (6)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素引起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等肝功能异常,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7)精神神经系统: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头晕、眩晕、惊厥、头痛、嗜睡、眩晕、多动。 (8)皮肤/辅助器官: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中毒性上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 (9)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椐调查研究表明这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患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罕有阿奇霉素引起味觉变化的报道。 4.实验室检查异常:血清ALT、AST、肌酐、LDH、胆红素及碱性磷酸酶升高,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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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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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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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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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 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同其它抗生素制剂一样,应注意观察包括真菌在内的非敏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症状。 6.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