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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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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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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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22 |
国药准字Z5302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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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开胃消食,理气,化滞。用于消化不良,停食反胃,嗳腐吞酸,脘腹胀痛,食积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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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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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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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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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枳实(炒)、槟榔(炒)、麦芽(炒)、山楂(焦)、六神曲(炒)、厚朴(炒)、苍术(炒)、鸡内金(炒)、糊饭、麦饼等15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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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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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3.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4.不适用于病后身体虚弱或老年人脾胃虚弱者。5.哺乳期妇女慎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