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9gx8丸/袋 |
||
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朗致集团双人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22 |
国药准字Z140217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脘腹胀痛,恶心,嗳气。 |
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