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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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6g |
每10粒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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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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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25 |
国药准字Z44023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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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湿浊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恶心、嗳气纳呆。 |
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嗳气吞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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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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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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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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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槟榔﹑苍术﹑陈皮﹑甘草﹑厚朴﹑木香﹑青皮﹑砂仁﹑香附﹑枳壳。 |
陈皮厚朴(姜汁炒)枳实各克苍术克(米泔水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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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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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慎用。 2. 忌生冷油腻食物。 3. 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 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 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 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