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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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20万单位) |
0.15gx6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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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悦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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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75 |
国药准字H1096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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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严重的革兰阳性菌感染,包括不能用青霉素类及头孢素类抗生素治疗或上述抗生素治疗失败的严重葡萄球菌感染,或对其他抗生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2、敏感菌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对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菌)、链球菌、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司特菌、棒状杆菌、艰难梭菌、消化链球菌等。包括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腹膜炎、骨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亦可作为万古霉素和甲硝唑的替代药。 |
适用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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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静脉注射、静脉滴注。 药物配制:用3ml注射用水缓慢地注入含替考拉宁瓶内,轻轻转动小瓶。直至粉末完全溶解,注意不能产生泡沫。如有泡沫形成将瓶放置15分钟,直到泡沫消失,将液体完全吸入注射器中,配置好的溶液可加入下列注射液中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与0.9%氯化钠复方注射液或腹膜透析液中。测定血清药物浓度可优化治疗。 1、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及老年患者。 (1)中度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首剂:静脉给药0.4g,以后维持剂量:0.2g每日一次,静脉给药。 (2)重度感染:骨关节感染、败血症、心内膜炎、腹膜炎等。首剂:每12小时静脉给药0.4g,连续3次,以后维持剂量0.4g,每日一次,静脉给药。 (3)口服给药用于难辨梭状芽胞杆菌性伪膜性肠炎,剂量为100-500mg,每日2-4次,疗程10天。 2、肾功能不全的成人和老年患者。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第4天开始减少剂量,具体剂量如下: (1)中度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在40-60ml/min患者,剂量应减半,可原有剂量隔日给药一次,也可原有剂量减半每日一次。 (2)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肌酐清除率小于40-60ml/min以及血透析患者,替考拉宁用量应是正常人的1/3。可原有剂量每3日用药一次,也可用原有剂量的1/3每日一次。替考拉宁不能被透析清除。 (3)持续不卧床腹膜透析者:首剂0.4g静脉给药,随后第一周按每升透析液20mg给药,第二周按每升透析液10mg给药,第三周按每3升透析液20mg给药。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1粒),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2粒),一日3~4次,连用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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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一般轻微且短暂,大多无需中断治疗,严重不良反应罕见。报道主要有以下不良反应: 1、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 2、过敏反应:皮疹、瘙痒、支气管痉挛、药物热、过敏反应。 3、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 4、神经系统反应:嗜睡、头痛。 5、血常规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增多。 6、肝肾功能异常:血清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增高,一过性血肌酐增高。 7、其他虽已报道,但尚未明确与本药是否有关的不良反应有:轻微听力下降、耳鸣及前庭功能紊乱。 |
1.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 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2.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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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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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替考拉宁。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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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冻干块状粉物和粉末。 |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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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万古霉素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故对万古霉素过敏者慎用。但用万古霉素后所致“红人综合征”者仍可使用本品。 2、治疗期间应定期作血液学、肝、肾功能检查。 3、有下列情况者应对肾、耳功能进行监测: (1)肾功能不全者长时间用药。 (2)使用神经毒或肾毒性药物之后或与这两类药物联合应用。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多粘菌素E、两性霉素B、环孢素、顺铂、呋塞米(速尿)和依他尼酸(利尿酸)。 4、本品用3ml注射用水溶解,在溶解过程中应轻轻转动小瓶,直至完全溶解,避免形成泡沫,若已形成泡沫,否则液体静置15分钟,再抽出液体。 5、本品用注射用水溶解后溶液稀释后静滴,需现配用或4℃冰箱保存,贮存时间超过24小时建议不要再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动物试验未发现引起不育或致畸现象,也没有本品在乳汁中分泌和透过胎盘的研究资料,但高剂量时可增加大鼠的死胎率和新生鼠的死亡率,因此在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一般不应用。 7、儿童用药: (1)2月以上儿童革兰阳性菌感染可用替考拉宁治疗,严重感染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儿,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10mg/kg,静脉或肌肉注射,每天一次。对中度感染,推荐剂量为10mg/kg,前三剂量每12小时静脉注射一次,随后剂量为6mg/kg,静脉或肌肉注射,每天一次。 (2)新生儿:婴儿第一天的推荐剂量为16mg/kg,只用一剂随后几天保持8mg/kg,每天一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8、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9、药物过量:药物过量的治疗是对症治疗,有报道2例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儿童(年龄分别为4岁和8岁),因用药不慎,几次过量使用本品,剂量高达100mg/kg/天,尽管替考拉宁血药浓度高达300mg/L,但未出现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验值异常。替考拉宁不能被血透清除。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