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759 |
国药准字Z2302144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神经官能症等。 |
祛寒顺气,消食化湿。用于肝郁气滞,脾胃虚寒,胸脘胀痛,呕吐泄泻。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柴胡,郁金,栀子(炒),胆南星,茯苓,石菖蒲,远志(制),百合,酸枣仁(炒),龙齿,浮小麦,甘草(炙)等16味。 |
豆蔻、肉桂、牵牛子(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厚朴(姜制)、槟榔、山楂、莱菔子(炒)、六神曲(麸炒)、白术(麸炒)、大黄(酒制)等味。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涩。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少吃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应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儿童、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大便溏。3.不适用于患有心脏病心功能不全者,主要表现为心慌气短,动则作喘,身倦乏力。4.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5.月经量多及功能性子宫出血妇女不宜服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日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