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5mg |
|
生产企业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汉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191 |
国药准字H6102286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
心绞痛。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通常,成人一次5mg,1日三次。根据症状轻重可适当增减。 |
|
副作用 |
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紫绀、发热、寒战、晕厥等。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胸闷、咳嗽、喘憋、喉水肿等。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
1.常见有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反应,服用阿司匹林可减轻症状,否则应停药;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2.胃肠症状:腹痛、腹泻、食欲不振、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便秘等,偶见口角炎,可有氨基转移酶升高。 3.心血管系统:心悸、乏力、颜面潮红、下肢浮肿,还可引起反射性心率加快,严重低血压等反应。 |
|
禁忌 |
1.对本品或含有丹参、降香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2.香丹注射液含有聚山梨酯-80,对聚山梨酯-80类制剂过敏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青光眼患者禁用。 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
|
成分 |
丹参降香.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可地尔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
以下患者需慎用: 重症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服用本药剂时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检查值的异常】; 青光眼患者【有可能导致眼内压上升】;高龄患者【请参照“老年用药”】。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在服用本制剂初期,与服用硝酸酯、亚硝酸酯类药物相似可能会由于血管扩张作用而引起搏动性头痛,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要采取减量或中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置。因本制剂同具有磷酸二酯酶5阻断作用的勃起障碍治疗剂(枸橼酸西地那非、盐酸伐地那非水合物、他达拉非)并用能使降压作用增强,而导致血压过度下降,所以在服用本制剂前,应充分确认没有服用该类药物。此外,在服用本制剂期间及服用本制剂后,还应充分注意不要服用该类药物。 |